[4] 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王彦威尚书在汴州的第二年,夏天大旱。当时袁王傅季玘路过汴州,王尚书为他举行宴会,席间说起天旱的事,季玘略带醉意说:“想要下雨,太简单了。去找四只蜥蜴,两口十石的瓮,每口瓮都装上水,把两只蜥蜴放在里面,用木盖盖上,用泥封严密,分别放置在人多的地方。瓮的前后放置香案,点上香,选十多个十岁以下的儿童,让他们拿根小青竹竿,不分昼夜轮流击打水瓮,不能有片刻中断。”王尚书照他的话去做,一天两夜之后,大雨如注。传说龙和蜥蜴是亲家。
前集卷十二
语资本篇共二十六条,记载名人逸事和历史掌故,同于六朝志人笔记一类。首条至12.9条为南北朝事,其中12、2条、12.3条、12.4条、12.5条、12.8条,记载的是南北朝时外交场合宾主酬酢的情形,且均为梁宴魏使时双方外交人员的引经据典,竞骋谈锋,戏谑讥嘲,夸露才华,宜与本书1.24条、1.25条、1.26条、3.50条、3.51条、7.5条、11、27条、18.30条相互参看。第12.10条至本篇末为唐朝事。其中12.10条至12.12条记载隋末唐初单雄信、秦叔宝、徐 逸事;第12.13条至12.17条,以及12.25条,记载唐玄宗时逸史;第12.18条至12.20条,记载王勃、张说、李白逸事,王勃的“腹稿”典故,高力士为李白脱靴,众所熟知,而以此为最早记载;其余则为中唐时期的事情。
12.1历城县魏明寺中有韩公碑 [1] ,太和中所造也 [2] 。魏公曾令人遍录州界石碑 [3] ,言此碑词义最善,常藏一本于枕中,故家人名此枕为麒麟函。韩公讳麒麟 [4] 。[1] 韩公:即为韩麒麟(432—488),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魏孝文帝时,拜给事黄门侍郎。曾任齐州刺史。
[2] 太和:北魏孝文帝元宏年号(477—499)。魏公:应指魏收(506—572),字伯起,钜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州西)人。北朝齐诗人、骈文家。本篇12.2条、12.6条、12.7条均记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