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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学者以为耒耜为一物如许慎以为耒为上部耜为下部但都属于木制

2022-08-28 13:52:06 发布 浏览 335 次

汉代学者以为耒耜为一物。如许慎以为耒为上部,耜为下部,但都属于木制。而郑玄也认为上为耒,下为耜,所不同的是,以为耜为金属刃口的专称。现在根据《管子·海王》等记载来看,战国时耒、耜为两种农具,而且也为出土的实物所证实。

牛耕

先秦时继耦耕后出现的耕作方式。对牛耕起始时间,过去就有不同看法,如郑樵以为起于西汉,而王应麟则以为春秋战国时已有之。后来的学者多从王说,所持论据也较王更为充分。

现据诗、书等史料来看,西周时似未出现牛耕,当时耕作主要靠人力,牛多用于拉车。《山海经》说后稷之孙叔均“始作牛耕”,恐出于传闻,未必可靠。但《山海经》为战国人作品,表明至少在战国时已有牛耕。前人还以冉伯牛名耕,作为春秋耒有牛耕的证据;《国语·晋语》亦有以“宗庙之牺”变为“畎亩之勤”之语。但有关战国时牛耕的史料更多一些。贾谊《新书》和刘向《新序》都记邹穆公时邹民“饱牛而耕”之事。穆公与孟子同时,则战国中期今山东一带牛耕已较为普遍。《战国策·赵策一》说秦国是“牛田,水通粮”,元吴师道的注解是:“牛耕积谷,水漕通粮”。这种情况已为云梦秦律所证实,如《厩苑律》有“其以牛回”及“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肤田牛”的记载。可见秦和关东各国一样,牛耕在农业生产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目前还不清楚战国时期是否已使用铁犁铧。辉县战国墓出土的V字形铁器,过去都以为是犁铧,但其形制和铧不尽相同,也可能是其他类型的农具。当然,没有铁铧,牛拉着木犁也能耕地,外国历史上不乏其例。

茁、新、畲

周代称初垦之田为,次年、第三年者为新、畲。从西周早期到周末这类名称一直存在。

《尔雅·释地》说:“田一岁曰,二岁曰新田,三岁曰畲。”毛诗、鲁诗及马融的说法与此相同。《说文解字》对畲之解释是“三岁治田也”,而《易释文》引《说文》则作“二岁”。《诗正义》引郑玄《易注》,说法同《尔雅》。惟《礼记·坊记》郑注作“田一岁曰,二岁曰畲,三岁曰新田”。由于后人引用许、郑说法时产生讹误,现无法判断其是非。

为一岁田,各家无分歧。孙炎《尔雅注》和郭璞《尔雅注》认为的本义指除草木。《诗经》中常见的字,是指拔除草木、整治田亩、开荒耕种。《尚书》也认为,周人的除草木和耕种是一种连续性的工作。《说文解字》对茁的解释是“不耕田也”,则与《诗》、《书》所记不合。但清代学者王念孙、陈等都认为“不”是“才”之误。“才”有开始之意,“才耕田”即初耕田,这种解释和古制相符。《淮南子·本经》有:“榛秽,聚埒亩,芟野(莽),长苗秀。”汉朝人对太古农耕情况的这种描述,也适用于周代。杀草木确是周人农耕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据《周礼》、《礼记》,周人将草木除去后,待其干枯即用火焚烧,这既能起到清除田中秽莽的作用,又能为作物提供灰肥,和后世所说的“刀耕火种”颇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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